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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中国营销领袖年会
大会组织机构(拟邀)
主办单位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
新营销杂志社

联合主办媒体
《第一财经日报》、《北大商业评论》、《商业周刊》(中文版)

特约独家网络直播支持
新浪网

特约国际咨询研究支持
美国科特勒咨询集团

支持媒体
《经济观察报》、《名牌》、《南方人物周刊》、《东方企业家》、《互联网周刊》、《经营者》、《市场圈》、《首席市场官》、《资本与市场》、中国营销传播网、窄告网、博锐管理在线

全程协办
北京智捷天成公关咨询有限公司

协办
广州中合玖鼎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智慧源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美铭国际传播机构

展示支持
北京森格伟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礼品赞助
广州市捷思实业有限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邦元企业有限公司

名誉主席
陈锦华(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
菲利浦.科特勒(世界权威营销专家、美国市场营销协会主席)

大会顾问
李东生(TCL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李锦芬(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大会主席
夏洪波(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主任)、秦朔(第一财经日报》总编)

大会组委会主席
尹学东(央视首席媒体经济分析师)、段传敏(新营销杂志社执行主编)

大会组委会秘书长
段传敏(兼)(新营销杂志社执行主编)

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温漫谊(新营销杂志社会务经理)
赞 助 方 案

独家赞助年会单项:论坛:现金人民币60万元

1、名誉回报:

(1)赞助企业获论坛唯一“战略合作伙伴”或“特约协办单位”(任选)冠名权;

(2)赞助企业领导出任论坛组委会副主席;

(3)赞助企业领导成为《新营销》杂志智库专家,名字登于电子版(12期)。

2、现场回报:

(1)论坛现场背景板及相关宣传资料体现企业LOGO及独家冠名;

(2)论坛接待处摆放公司的宣传易拉宝;

(3)赞助企业可在论坛场外布置展台介绍其品牌、品牌文化、品牌理念及新产品(材料费另计);

(4)赞助企业获会议现场屏幕共12分钟的广告片播放时间(广告片6分钟);

(5)赞助企业资料场内发放(资料由企业自行印刷);

(6)制作有企业名称标识的手提袋300个,赠送与会代表、嘉宾等;

3、公关回报:

(1)赞助企业主要领导以组委会副主席身份参加论坛,并在主席台就座;

(2)赞助企业在开幕式上获得主持人点名致谢,主要领导参加主题发言;

(3)赞助企业领导(两人)参加论坛答谢会,就座VIP主宾桌;

(4)赞助企业获论坛企业对话(任选一组)。

4、宣传回报:

(1)《新营销》杂志特设企业冠名专栏:六期,每期一页(具体时间待定)

(2)《新营销》杂志广告刊登:赞助企业获三个整版广告,分三期投放(具体时间待定);

(3)《新营销》杂志赠阅:赞助企业每期获赠杂志30本,共12期(具体时间待定);

(4)《新营销》专题网站链接:赞助企业网站与专题网站链接一年(具体时间待定发)

(5)论坛期间可安排国内外两个知名媒体对其领导进行采访报道;

5、服务回报:

(1)赞助商享有10个论坛免费参会席位(论坛标准会费:人民币2800元/人);

(2)公司成为《新营销》杂志社2006年的调研基地;

以上仅为基本回报框架,具体方案将根据企业特点,经双方商定后,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二、颁奖会:现金人民币60万元

1、名誉回报:

(1)赞助企业获得颁奖会唯一“战略合作伙伴”或“特约协办单位”(任选)冠名权;

(2)赞助企业领导出任论坛组委会副主席;

(3)赞助企业领导成为《新营销》杂志智库专家,名字登于电子版(12期)

2、现场回报:

(1)现场背景板及相关宣传资料体现企业LOGO及独家冠名,如“XX之夜”;

(2)论坛接待处摆放公司的宣传易拉宝;

(3)赞助企业可在场外布置展台介绍其品牌、品牌文化、品牌理念及新产品 (材料费另计);

(4)赞助企业获会议现场大屏幕共12分钟的广告片播放时间(广告片6分钟);

(5)赞助企业资料场内发放(资料由企业自行印刷)

(6)制作有企业名称标识的手提袋300个,赠送与会代表、嘉宾等;

(7) 现场安排4名迎宾小姐佩带署名赞助企业的授带迎宾。

3、公关回报:

(1)赞助企业主要领导以组委会副主席身份颁奖会并致辞;

(2)赞助企业在颁奖会上获得主持人点名致谢;

(3)赞助企业领导(两人)参加论坛答谢会,就座VIP主宾桌;

(4)赞助企业获论坛企业对话(任选一组)。

4、宣传回报:

(1)《新营销》杂志广告刊登:赞助企业获三个整版广告,分三期投放 (具体时间待定);

(2)《新营销》杂志赠阅:赞助企业每期获赠杂志30本,共12期(具体时间待定)

(3)《新营销》专题网站链接:赞助企业网站与专题网站链接一年(具体时间待定)

(4)论坛期间可安排国内外两个知名媒体对其领导进行采访报道;

(5)公司成为《新营销》杂志社2006年的调研基地;

以上仅为基本回报框架,具体方案将根据企业特点,经双方商定后,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钻石赞助商 (赞助金额:现金人民币30万元,限2家)

享受以下主要权益:

(1) 钻石赞助商并纳入协办单位目录;

(2) 钻石赞助商公司领导优先被推介给与会的重要嘉宾、企业领袖和主要来宾;

(3) 主持人在开幕式及闭幕式中对钻石赞助商予以鸣谢;

(4) 钻石赞助商首席代表(仅限一名)享有论坛黄金时段10分钟演讲的机会(演讲内容围绕本次论坛主题);

(5) 经大会组委会同意,钻石赞助商可根据宣传需要布置宴会厅,在开幕(或闭幕)晚宴上致辞,并在主宾席就座;

(6) 钻石赞助商首席代表在论坛举办过程中优先享受高峰论坛提供的重要资源,优先利用高峰论坛创造的商机;

(7) 论坛期间可安排国内外知名媒体对公司钻石赞助商进行采访报道;

(8) 给予钻石赞助商5张参会代表证。可参加高峰论坛专题会议、主办方安排的所有餐会及会后活动;

(9) 钻石赞助商自签定钻石赞助协议后,可以钻石赞助商和协办单位名义出现在新营销联系的所有各类媒体载体中宣传,包括有电视媒介(含有线、无线)、电台、报纸、杂志、网站、户外媒体及与本届年会的各种印刷宣传品等;

(10) 钻石赞助商公司成为《新营销》杂志社2006年协作合作伙伴和调研基地,并在版权页上“协作伙伴”中刊登企业名称和LOGO,一年12期;

(11) 组委会赠送钻石赞助商“2005年中国营销领袖年会”会刊1个P黄金广告位;

(12) 钻石赞助商在论坛现场以钻石赞助商及协办单位的名义出现,在大会背景板的显著位置、大会会刊、会议文件、宣传品和大会新闻报道中均出现公司名称或标志,享有论坛现场钻石赞助商立体展位1个(尺寸根据会场情况另行商定),用以展示企业形象及产品;

(13) 钻石赞助商宣传材料可与年会论坛会刊一起赠送给参会的重要嘉宾,并可在记者招待会现场发放;

(14) 2006年期钻石赞助商可获赠5人次免费参加《新营销》主办的各种论坛或沙龙活动(一年1-3次);

(15) 2006年度《新营销》可择机对钻石赞助商进行一次重大报道,篇幅不少于2个P,并对钻石赞助商的发展进行长期关注;

黄金赞助商(赞助金额:现金人民币10万元,限3家)

享受以下主要权益:

1) 黄金赞助商并纳入合作单位目录;

2) 主持人在开幕式及闭幕式中对黄金赞助商予以鸣谢;

3) 经大会组委会同意,黄金赞助商可根据宣传需要布置宴会厅,并在主宾席就座;

4) 论坛期间可安排国内外知名媒体对公司黄金赞助商进行采访报道;

5) 给予黄金赞助商3张参入会代表证。可参加高峰论坛专题会议、主办方安排的所有餐会及会后活动;

6) 黄金赞助商自签定黄金赞助协议后,可以黄金赞助商名义出现在新营销联系的所有各类媒体载体中宣传,包括有电视媒介(含有线、无线)、电台、报纸、杂志、网站、户外媒体及与本届年会的各种印刷宣传品等;

7) 黄金赞助商公司成为《新营销》杂志社2006年资源协作联盟理事会,并获赠一年12期,规格为35mmX50mm企业名片,刊登企业名称和LOGO;

8) 组委会赠送黄金赞助商“2005年中国营销领袖年会”会刊1个P广告位;

9) 黄金赞助商在论坛现场以黄金赞助商的名义出现,在大会背景板的显著位置、大会会刊、会议文件、宣传品和大会新闻报道中均出现公司名称或标志;

10) 黄金赞助商宣传材料可与年会论坛会刊一起赠送给参会的重要嘉宾,并可在记者招待会现场发放;

11) 2006年期黄金赞助商可获赠2人次免费参加《新营销》主办的各种论坛或沙龙活动(一年1-3次);

12) 黄金赞助商在2006年的全年中容许有一次刊载软文的机会,软文除达到宣传企业的目的外,还须符合新营销的的编辑要求。

礼品赞助商 (价值10万人民币)

享受以下主要权益:

1) 礼品赞助商公司赞助的礼品赠予与会的重要嘉宾和企业领袖;

2) 主持人在开幕式及闭幕式中对礼品赞助商予以鸣谢;

3) 给予礼品赞助商2张参会代表证。可参加高峰论坛专题会议、主办方安排的所有餐会及会后活动;

4) 礼品赞助商自签定礼品赞助协议后,可以礼品赞助商名义出现在新营销联系的所有各类媒体载体中宣传,包括有电视媒介(含有线、无线)、电台、报纸、杂志、网站、户外媒体及与本届年会的各种印刷宣传品等;

5) 礼品赞助商公司成为《新营销》杂志社2006年资源协作联盟理事会,并获赠一年12期,规格为35mmX50mm企业名片,刊登企业名称和LOGO;

6) 组委会赠送礼品赞助商“2005年中国营销领袖年会”会刊1个P广告位;

7) 礼品赞助商在论坛现场以礼品赞助商的名义出现,在大会背景板的显著位置、大会会刊、会议文件、宣传品和大会新闻报道中均出现公司名称或标志;

8) 赞助商宣传资料可与年会论坛会刊一起赠送给参会的重要嘉宾,并可在记者招待会现场发放。 以上为基本回报框架,具体方案将根据企业特点,经双方商定后,以合同的形式确定